您的位置:首页 -> 贸易知识 -> 进口合同的履行 -> 正文

运输

2006-7-10 10:26:00来源:瓷贸网作者:佚名阅读:

以FOB条件成交,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。我国外贸公司大都通过外运代理机构办理此项业务,也有直接向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等实际承运人治办。

在办理运输中,应注意船货衔接,通常由卖方在交货期前的一定时间内,将预期货物备妥待装的日期通知买方。买方按该通知规定的日期,及时通过运输代理或自行办理租船订舱手续。在接到船方配舱口单后,应即向卖方发出派船通知,告之船名及船期,以便卖方按照船期安排装船。

按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规定,卖方装船后,应向买方发出货物已交至船上的充分通知,以利买方准备接货该装部通知一般应列明合同号、货名、数量、金额、船名及启航日期。买方据此资料办理保险。

[ 责任编辑:admin ]

·上一篇:审单
·下一篇:接货
打印文章】【返回顶端】【关闭本页】【陶瓷社区
本站声明

本篇新闻来源于互联网及合作媒体机构,属作者个人观点,仅供参考,如转载请标注<<瓷贸网>>!